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为选拔真正优秀的、适合创新研究的博士生生源,我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2014年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欧阳友权
副组长:肖来荣、阎真
成员:刘泽民、王攸欣、杨雨、胡彬彬、刘娅兢(秘书)
二、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1、专业复试小组:(8人)
组长:欧阳友权
成员:刘泽民、阎真、王攸欣、杨雨、胡彬彬、禹建湘、刘灿姣
2、外语复试小组:(4人)
组长:杨雨
成员:曾繁亭、李星辉、纪海龙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2014年4月24日8:30——11:30、15:00——17:00复试学生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中南大学南校区文学院一教学楼236#
2、201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交叉进行。
地点:中南大学南校区文学院一教学楼322# 323#
四、复试内容和复试形式及规则
复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外语能力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2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也是测试范围。
3、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复试情况及加权总成绩,分报考专业和报考导师,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
2、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一名非脱产在职研究生,同时要求录取的非脱产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
3、为体现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部分记分规则为:录取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
4、加权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 0.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5、两项测试成绩如有一项不及格则不能录取。
6、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各专业应马上填写“复试结果通知单”并盖章生效后下发考生。
7、拟录取考生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8、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将“复试结果通知单”送达考生,并对需调档(享受奖助学金的考生,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考生寄发“调档函”。我校与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之间不签订任何协议(骨干计划考生除外)。
9、对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5月15日前根据函调材料及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情况。
六、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凡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时的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已经通过答辩或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支付方式:按学校计财处要求,取消现场缴费方式,采用网上缴费方式。步骤如下:登陆http://pay.its.csu.edu.cn/pay.html,输入支付码(支付码查询见网上公布的分数线中附件二),完成支付过程。
6、所有审核材料均需留复印件一份在学院存档。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国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文件,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等。
(2)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可申请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约有70%的新生可获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另有部分新生只获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5)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生.年)。全脱产研究生是指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且全日制在我校学习的研究生。在职不脱产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申请奖、助学金。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直博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复试录取时已评获奖、助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八、注意事项
1、拟录取的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5月3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重复录取,将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本次博士生学籍并根据相关条例处罚。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3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
3、参加复试时请出示《中南大学文学院2014年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和《中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4、投诉受理联系人:刘娅兢联系电话:0731—88877302
赵晓岑 0731—88836744
中南大学文学院
201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