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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013-09-24 15:15   审核人:

为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按照《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3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和推免条件规定,根据文学院实际情况和专业学科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一、推免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白寅     

副组长:欧阳友权、肖来荣、阎真、马国荣     

组员:刘青松、范明献、毛宣国、杨雨、曾繁亭、廖春晖、欧小芳、刘娅兢     

秘书:廖春晖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校学习期间,前3年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课总评成绩必须在专业年级排名的前20%,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要求。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六级成绩520分及以上者,或在CS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25%。     

4、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5、在校学习期间,学科竞赛获奖认定范围为《中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中南大学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和“挑战杯”等,获国家级奖励(大学生英语竞赛限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满足必备条件即可;获省级一等奖者专业年级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三、遴选办法

1、在满足上述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范围内,按照前3年文化课加权平均总成绩高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给出遴选入围名单。     

2、按照专业能力优先原则,对所有入围名单的学生按照专业文化课(即培养方案中以“17”代码开头的课程,山大交流生以山东大学文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为准)加权总平均成绩排序,构成基本排序成绩和基本排序名单。     

3、按照学校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根据我院专业特点,可在基本排序成绩的基础上予以加分:     

(1)以第一作者身份(如果是学业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等同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般刊物(同一种刊物上的文章最多只能认定2篇)每篇可加0.1分,CSSCI类刊物每篇可加1分,属于CSSCI扩展源刊物的,每篇可加0.5分。以第二作者身份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一般刊物每篇可加0.05分,CSSCI类刊物每篇可加0.5分,属于CSSCI扩展源刊物的,每篇可加0.25分。第三作者以后都不加分。     

(2)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科竞赛等级奖或成果奖者,每项可加0.3分(获国家级学科竞赛等级奖属于单列保研范畴,不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     

(3)获得校级学科竞赛等级奖或成果奖者,每项可加0.1分。     

(4)以记者或实习记者身份采写的新闻、通讯、评论、特写稿被中央级媒体播发的,每篇可加0.2分;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省级电视台节目的,每项可加0.2分;以主持人身份主持中央电视台节目的,每项可加0.4分。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公开文学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指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剧本)者,每篇可加0.05分;如在国家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指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剧本)者,每篇可加0.2分。如在国家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者,每部可加0.5分。     

(6)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获得校级等级奖者,每篇可加0.05分。     

(7)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及其他由政府机构设置的科研资助立项的,国家级的每项加0.5分,省级的可加0.3分,校级的加0.2分。以参加人身份获得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立项的,国家级每项加0.2分,校级的加0.1分。     

(8)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公益性实践活动立项的,全国性的活动每项可加0.2分,省级活动可加0.1分。以参加人身份获得公益性实践活动立项的,全国性的活动每项可加0.1分,省级活动可加0.05分。     

(9)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不含科技类奖励或荣誉),每项可加0.2分。     

(10)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者(不含科技类奖励或荣誉),可加0.1分。     

(11)在国家级各项竞赛中获得等级奖者(不含科技类奖励或荣誉),一等奖每项可加1分,三等奖以上每项可加0.3分。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项竞赛中获得等级奖者(不含科技类奖励或荣誉)每项可加0.1分。     

(12)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者,可加0.05分。     

4、根据上述条件和原则,最后给定推免综合排名。综合排名的位次就是相同选择的优先选择权位次。     

5、各类专项推免名额及条件不属于本细则解释内容,有条件者可咨询相关部门。     

四、推免工作程序

1、9月22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学校推免条件,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制定院实施细则(包括推荐细则、推荐名额及各学科拟接收名额)并公示,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培养办。     

2、9月24日前,入围学生递交申请、佐证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3、9月25日前,学院公布推免生入围名单、排序名单以及拟获各类推免资格者名单,并公示三天。     

4、9月26日前,确定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材料,交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并由学院审核后上报学校。其中外推到联盟高校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5、所有推荐到本校申请复试的学生,都必须登录中南大学综合选拔(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网站(http://gra.its.csu.edu.cn/ssbm/)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6、10月16日左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校领导小组确定的推免生名单,组织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培养办。     

7、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其资格证明由本科生院培养办负责出具。由学生本人与接收单位联系复试时间,于10月12日前,将接收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接收通知交到学院;由学院于10月13日统一报培养办。     

8、10月25日左右,以学院为单位到培养办领取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推免生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校验码,组织推免生于10月30日以前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五、学生注意事项

1、入围学生应及时递交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9月24日前未能按时提交申请和材料者视为弃权。     

2、同学们应特别注意各类相关通知和信息,建议随时访问学校网站了解有关规定和信息动态,下载相关表格文件。     

3、推荐外校者必须在10月12日之前将接收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接收通知交到院教务办,逾期者视为弃权。由教务办于10月13日统一报培养办。     

4、上述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并可到院教务办咨询。     

                         

 

                                     中南大学文学院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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