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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2014-06-06 11:56   审核人: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分为:转入、转出(省外、省内)、校内转接、改派、遗失补办五大类。

一、日常办理组织关系程序

1、组织关系转入

①根据来人所持的外单位党组织开至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外转入)或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内转入)的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校内有关二级党组织;  

②填写回执并盖章,寄回原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关系转出

根据各二级党组织开给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用落款为省教育工委组织部的介绍信(转出至省外)或用落款为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转出至省内)给来人开具介绍信至有关党组织;  

3、校内转接

根据来人所持的介绍信用校党委组织部印制的“校内转接专用介绍信”开具介绍信至校内有关二级党组织;  

4、改派

根据来人所持的改派申请和二级党组织的审核意见,以及原介绍信,开具新的介绍信;  

5、遗失补办

需提供本人申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级党组织证明(并附原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并粘贴在开具的介绍信的存根后面。

二、集中办理组织关系程序

每年新生入校和毕业生离校时,为方便学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校党委组织部要求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集中由组织干事统一来组织部办理。回执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邮寄。

三、注意事项:

1、开出的介绍信应请当事人当场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2、接收介绍信时,应注意审核介绍信是否符合规定(必须是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是否超过有效期;  

3、学生改派或遗失组织关系补办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

4、如委托他人代办,应在申请中写明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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